崇左市復退軍人醫院精神科住院樓2#樓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崇左市復退軍人醫院委托廣西博環環境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對崇左市復退軍人醫院精神科住院樓2#樓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現項目初稿已基本編制完成。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國家環保總局環發2006[28號])的有關規定,現對該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況
1、項目名稱:崇左市復退軍人醫院精神科住院樓2#樓建設項目
2、項目概況:項目位于南寧市良慶區金象大道131號崇左市復退軍人醫院內,總建筑面積11785.71平方米,床位300張,配套建設路面硬化、設備、給排水、供電、消防、綠化等附屬設施。項目總投資估算為916.3萬元,資金來源為申請上級補助、財政性資金及業主自籌。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1、施工期
⑴ 環境空氣:施工期間揚塵粉塵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
⑵ 地表水環境:施工廢水、生活污水對隨意排放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⑶ 聲環境:在采用噪聲強度較大的施工機械施工時,項目施工噪聲會對周圍居民的生活將造成較大影響,施工噪聲主要對周圍200m范圍內造成影響。
⑷ 固體廢棄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隨意丟棄對環境造成影響。
⑸ 水土流失:場界四周均設置有圍擋,施工過程中應注意保護好場地內現有的綠化植被,通過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在內的水土保持措施后,減少項目施工對區域水土流失的影響。
2、營運期
⑴ 環境空氣:污水處理站惡臭及汽車尾氣的排放對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
⑵ 地表水環境:生活污水和醫療廢水對水體的影響。
⑶ 聲環境:水泵、壓縮機等配套設備運行噪聲對周圍居民的影響。
⑷ 固體廢棄物:一般固廢和醫療廢物處理不及時,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施工期
⑴ 采取灑水抑塵措施,在場界周圍增設圍欄,合理安排工期,盡可能提供施工效率,減少施工時間。
⑵ 管理好施工隊伍的生活污水排放,設置臨時污水處理設施,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
⑶ 合理安放施工機械設備,高噪聲設備設獨立隔聲棚,加強機械設備的圍護、管理,保證施工機械處于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狀態。
⑷ 及時收集、清理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員生活垃圾。
2、運營期
⑴ 項目污水處理站惡臭采取脫臭裝置等措施,汽車尾氣經過大氣擴散后對周圍居民的影響不大。
⑵ 項目建成后,生活污水與醫療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進入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廢水達標排放對龍須河的影響在可接受范圍內。
⑶ 采取減措施后,設備運營噪聲廠界貢獻值東面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4類標準,南、西、北面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疊加相應的背景值后東面也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4類標準,南、西、北面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項目周圍敏感點背景噪聲在疊加設備噪聲貢獻值后,其疊加噪聲值均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
⑷ 醫療廢物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醫療廢物暫存于醫療廢物暫存點,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本項目符合國家及地方產業政策;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項目建設造成的環境影響符合項目所在地環境功能區劃確定的環境質量要求;同時,地塊內總體布局合理,并具有明顯的社會、經濟、環境綜合效益。項目建成投入使用后,項目產生的“三廢”在采取相應治理措施后,可滿足相應的國家排放標準。只要建設單位能在本項目建設中認真執行環保“三同時”,具體落實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從環保角度看,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五、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查閱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在本公示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到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查閱本項目的環評文件初稿。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范圍:項目建設場地周圍的居民及辦公人員等。
2、主要事項:
①公眾對本項目建設的主要態度;②周邊現存主要環境問題;③項目施工期及運營期的主要環境影響;④對本報告提出的環保措施的意見和建議;⑤其它要求和建議等。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1、請您在公示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將您的意見或建議通過來信、來訪、發郵件等方式反映給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
2、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崇左市復退軍人醫院;
地址: 南寧市良慶區金象大道131號;
聯系人:奉喬;電話:13457062019。
崇左市復退軍人醫院
2017年8月7日